2022年11月01日
第A10版:城事·微言

养宠乐自约束来

2022年11月01日

  □傅志伟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自从被驯化,狗帮助人类狩猎,给主人看家护院。民间对狗赞美颇多,有“好汉护三村,好狗护三邻”之说。唐朝诗人刘长卿还写下诗句“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描写寒山夜宿的温馨画面。如今,狗从生产工具演变成宠物,宠物狗因为残存兽性,不断引发人狗矛盾,以致影响社会安定。

  不久前,唐山市丰南区某村李某来到胥各庄镇调委会,诉说自己被张某的狗咬伤,申请向张某讨要5000元作为赔偿。受理申请后,调解员详细询问事情经过。原来,李某和张某是表亲,伤情也并不严重,只是张某没有跟她一起去医院,李某自费打了狂犬病疫苗。李某觉得张某不近人情,越想越气愤,先去派出所报案,要求对张某无证养狗、遛狗不栓狗绳作出处罚,后又找到人民调解部门,请求调处。

  调解员联系张某,张某称李某要的钱太多。张某解释,当时自己去拿钱给李某治伤,但李某已经匆匆而去,他就将1000元钱交给村书记代为转交。李某提出的数额过高,自己家庭并不富裕,无力承担。

  根据调查情况,调解员拿出初步调解方案,张某除支付医药费外,再给李某误工费2000元,营养费1200元,交通费300元。张某同意这一方案,李某却情绪激动,坚持之前索要的赔偿数额。调解员认为李某没有经济来源,作为受害方,事发后情绪激动,言语过激,导致对方很反感。正是这种赌气成分,使双方无法沟通。调解员指出张某养狗、遛狗上存在的问题,还释明《民法典》关于饲养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相关法条,耐心地进行释法说理,慢慢做通了张某的思想工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次性赔偿各项费用共计4000元,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胥各庄镇调委会成功化解的狗咬人事件,再次提醒我们,饲养宠物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只有约束好自己的宠物,避免给他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我们才能够真正享受到宠物带来的乐趣。具体到本案,还有一些教训可以吸取,两家本是表亲,狗伤人伤势也不重,为何撕破面皮,闹得不可开交?还是沟通上出了问题。遇事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立场想问题,事情会容易得到解决。

  志伟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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