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学彬
前几天连降大雨,为了确保村民住房安全,我所在镇政府组织志愿者在雨前、雨中和后对全镇所有村各户住房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我跟随志愿者一起走村串户进行检查,结果令我大吃一惊:全镇各村常年闲置的房屋、宅基地竟有在册农村户籍户的20%之多,有一个村有250多户,常年闲置的房屋有40多处,闲置的宅院有30多处。村民告诉我们,这些户有的进城跟孩子们一起生活,有的外出打工,许多人多年不回来。这些房屋有的墙体损毁,有的门窗已坏,闲置的宅基地上也是荒草没膝,藤蔓植物缠树爬房,使人难以下脚。
看到这种情况,很多人感到惋惜,人们说这些闲置房和宅基地如果合理利用,村集体建设成养老院、特色民俗、农家乐、休闲度假屋,将给村集体带来巨大收益,对壮大村集体经济和乡村振兴注入新的发展动能。可是也有人说,现在村里的闲置房、宅基地还在各户名下,他们都有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收归村集体统一安排利用不可行,需要进行宅基地改革,才能很好地实现充分利用和增值目的。
如今,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正在进行,有的地方围绕高质量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大力推进以农村宅基地制度为主线的农村综合改革,参考土地确权的办法,深化宅基地“三权分置”,一是落实集体所有权,将宅基地所有权登记至村集体,树立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的产权意识,赋权强管理,推动限制超标占用、“一户一宅”、非本集体成员占用有偿使用;二是保障农户资格权,拓展农民资格权保障机制,逐步构建落地建房、置换住宅、流转交易、有偿退出、抵押融资等资格管理体系;三是放活闲置房、宅基地使用权,创设宅基地、农房使用经营权,通过公司化运营,激活产业振兴路径,实现资源有效盘活,从而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动能,壮大村集体和增加村民不动产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把宅地基制度改革与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以盘活利用为重点,拓展城乡用地空间,对闲散宅基地和住房,引入社会资本,通过租赁、入股、合作等灵活方式发展各项产业,围绕落实所有权,保障资格权,放活使用权,积极推动统筹利用,乡村宅基地改革必定会使乡村更繁荣兴旺充满活力。现在人们都在盼望宅基地改革加快进行,使乡村的闲置房屋、宅基地充分合理利用,增值增效,使乡村更整洁,更美丽,更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