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红珊 通讯员 吕志虹)近日,高速交警玉田大队查处一起使用变造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用捡来的驾驶证贴上自己的照片,便自行“升级”开起来大车,被处以罚款、记12分并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事发当日,高速交警玉田大队秩序二中队民警在玉田服务区执勤过程中,在对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以忘记带证件、不记得证件号等各种借口拒不出示驾驶证和身份证,这一行为引起了民警怀疑。
随后,民警要求当事人摘掉口罩,将通过面部识别系统查询当事人信息。见此情况,当事人自知无路可退,只好拿出驾驶证,民警通过登录全国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发现驾驶证信息对应的照片与当事人不符。经过民警再三询问,当事人终于拿出了自己的身份证和本人真实的驾驶证。
原来,驾驶人真实姓名是张某义,一年前因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被记12分,驾驶证由A2降级到B2。今年年初,他在路上捡到一本大车驾驶证,便萌生了变造驾驶证的想法,将自己的照片贴到该驾驶证上,就这样为自己“造”了个A本。
目前,驾驶员张某义因使用变造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被给予罚款3500元、记12分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在此,高速交警玉田大队民警提示,驾车出行必须依法考取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企图蒙混过关,任何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行为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