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佑(天津)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本委受理的王立安诉你单位、河北贝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石劳人裁字(2022)913号),由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现本委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出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证据材料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31日下午14时15分在石家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167号三楼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出庭,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