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7月14日
地点:维明大街与中山路交叉口、中华大街与新华路交叉口
事件:连日来,石家庄交警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整治行动。7月14日,执勤交警辅警不时提醒过往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安全出行。
□文/本报首席记者 刘琛敏 图/本报记者 李青
7月14日8时许,在桥西区维明大街与中山路交叉口,行人和车流量逐渐增多,桥西交警大队二中队交警辅警一直在路口忙碌,认真维护交通秩序。
“您好,请一定束紧安全头盔的束带。”交警一边举手示意,一边走到一位安全头盔佩戴不规范的外卖小哥前进行提醒。这位外卖小哥只是将安全头盔扣在头上并未系上束带,交警对这位外卖小哥进行了安全教育。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是为了保障骑行安全,如果只是将头盔扣在头上,不系束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根本起不到保护作用。”在交警的教育指导下,外卖小哥系上了束带。
在该路口西北角设置的一处安全学习点,一位女子在正在接受交警的劝导和教育。“这辆共享电单车没有头盔,所以我就没戴。”这位女子说。交警随即告诉她,佩戴安全头盔是事关生命安全的大事,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作为交通参与者,骑乘安全一刻也不能放松。该女子还存在通过人行横道时逆向骑行的违法行为,交警对其进行处罚后,她换了一辆有安全头盔的共享电动车继续上路。
8时40分许,从事装修工作的樊先生急匆匆地骑着电动车沿着维明大街由南向北骑行。他的电动车踏板上装了较宽的铁质高凳及一些工具还有一根一米多长的头部呈尖状的窄木板。见状,交警果断进行拦截。“您这是典型的非法载物,货物明显超过电动车车把宽度15厘米以上,极易发生交通安全隐患,非常危险。”在交警的耐心教育下,樊先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接受了相应处罚。
当日9时许,记者又来到中华大街与新华路交叉口,新华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辅警正在该路口执勤。很快,交警就拦下了一位沿新华路由东向西行驶的女子,让其靠边停车。原来,该女子骑共享电动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而是放在车筐内。交警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是为了保证安全,不要只是应付检查;要养成安全出行意识,才不会忘记佩戴安全头盔。”
此外,执勤交警还不时提醒步行市民,要在施划的红色等候区内耐心等待红灯,不要越过等候区而闯红灯,以防与右拐的电动车剐蹭,发生危险。
“通过今天早高峰的执法行动,我们发现,绝大多数市民的表现很好,都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意识。还是有个别不自觉的市民,不戴安全头盔。戴安全头盔,不是摆样子,一定要正确佩戴好。”桥西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沈思忠说。
沈思忠提醒广大市民:出行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佩戴安全头盔一定要束紧头盔内部的束带,戴到头上直到头盔不晃动,并且帽檐与眉毛间留有两指距离。调整头盔两侧束带分叉扣的高度,使耳朵的位置正好位于前后两个织带中间。同时,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走机动车道,确保文明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