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北日报记者 霍相博)7月12日至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省开展外商投资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委员徐绍史,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家义、郭庆平等参加检查。
万鄂湘一行先后到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河北)有限公司、益海(石家庄)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实地检查各企业外商投资法贯彻实施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进行深入交流。
万鄂湘充分肯定了河北近年来在我国外贸领域发挥的重要作用,河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外商投资法取得的成效。他指出,外商投资法是我国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确立了我国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适应我国对外开放新形势新要求取得的重大立法成果。要深刻认识稳外资促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依法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发挥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对促进外贸外资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
万鄂湘强调,要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防“放水”失管、“加码”设限、变相设置前置审批等行为,按照与内资一致的条件和程序对外商投资实施行业许可、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强化对违反负面清单情况的管理。要落实外商投资促进规定,保障外资企业在政策适用、标准制定、政府采购产品和服务、评先评优试点示范企业认定等方面得到平等对待。要落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规定,依法依规实行征收并给予补偿,加强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保护,切实守约践诺,完善投诉工作体系。要落实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依法实施行业准入,公平开展行政执法,依法开展经营者集中审查和安全审查。要加大执法力度,完善配套法规规章,进一步推动外商投资法全面有效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袁桐利、副主任王晓东,副省长高云霄陪同参加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