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兵)“高法官,您的理解和帮助让我们渡过了难关,真心感谢您!”这是一对夫妇近日在履行完毕法院判决后,向石家庄金融法庭执行法官高志潇说的肺腑之言。
原来,2017年1月,王某夫妇以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作为抵押,向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200万元。在偿还部分欠款后,到了2021年,王某夫妇未能再按期偿还欠款,对方便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剩余欠款及利息116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夫妇依旧未履行法律义务,贷款公司遂申请了强制执行。
今年2月份,案件进入执行阶段,高志潇执行团队了解到,王某夫妇都已上了年纪,家庭也遭遇了变故,他们名下的房产和银行账户被依法冻结后,生活受到很大影响。
考虑到王某夫妇的生活现状,高志潇决定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一边多次给申请人贷款公司方面做思想工作,一边建议王某夫妇提供第三人担保,这样不仅能够打消申请人的顾虑,也能够使其顺利变卖房产。通过努力,申请人体谅了王某夫妇的生活处境,同意对贷款利息进行大幅减免,王某夫妇也于近日提前将房产变卖,如约履行了判决。
据了解,今年以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聚焦当事人关于变卖房产的合理诉求,创新执行工作方法,根据市场行情,在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允许被执行人在法院监督和引导下于执行立案后60日内自行对房产进行售卖。截至目前,共办理7起被执行人自行处置财产案件,均高效快速执结,实现了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取得了当事人均满意的双赢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