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15日
第A11版:城事·微言

要戴头盔而不是“带头盔”

2022年06月15日

  □梁正

  

  据燕赵晚报昨日消息,如今,在石家庄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安全头盔已然形成一道道安全出行的亮丽风景线。然而,仍有个别市民心存侥幸,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或将安全头盔挂在车把上、放在车筐里,只是为了随时应付检查;有的安全头盔戴得歪歪扭扭,不系约束带,实际作用大打折扣。

  确实,在慢车道“头盔大军”中间,总能寻到几个我行我素、不戴头盔的。有人喜欢装装样子,头盔只是胡乱扣在头上,不系扣两侧护带。有的只在临近路口时才戴上,一过路口就摘下。相对于不戴头盔,戴头盔装样子更加危险——貌似守法的掩盖下,头盔就是一个虚架子,一旦遇到危险情况,根本无法起到安全保障作用,心理和身体双重失防,危害加倍。

  带头盔“装样子”存在的主观故意,表现了对自身安全和法律法规权威的漠视。在明知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带头盔”而不是戴头盔的人,不是在为自己的安全戴头盔,而是为了顺利通过每一个路口,头盔成为他们逃避执法的道具。说得再严重一点,这种不良示范可能导致“破窗效应”。在顺利通过路口后,心中是否有一丝窃喜;面对其他规范佩戴头盔的驾乘人员,是否有一丝得意,笔者不得而知。但这一行为带来的不良示范,会对其他驾车人、路人,尤其是广大未成年人造成影响。

  再好的教育也需要受教育者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再严的执法也不可能处处设卡,时时检查。骑乘电动车戴头盔,说到底还是安全意识问题,它需要每一个人树立现代公民意识,发自内心地敬畏生命,敬畏规则和法律,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类似“带头盔”的社会怪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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