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刘琛敏)超载车辆堪称“马路杀手”,尤其是“百吨王”货车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近日,鹿泉交警大队民警就查处了一辆超载达232.71%左右的“百吨王”。
为有效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由此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鹿泉交警大队持续强化路面检查,严查严惩超载超限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5月11日12时30分许,鹿泉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辖区白砂路口时发现,前方一辆重型平板自卸货车行驶缓慢,车体明显下沉,疑似超载。见状,民警当即示意该车驾驶人刘某靠边停车,并将其引导至检测站进行称重检测。
经过磅称重检测,结果令人大吃一惊。刘某驾驶的重型平板自卸货车核载31吨,实载103.14吨,超载达232.71%左右,为名副其实的超载“百吨王”。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刘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之后,民警将该车暂扣在“232超限检查站”停车场内,进行卸货转运,同时依法对驾驶人刘某作出罚款1500元、记6分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