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借贷、养老服务、消费返利等成非法集资的“重灾区”,该如何防范?石家庄市处非办提醒广大群众,在投资理财的过程当中,提升防范意识,抵制非法集资,无论不法分子如何巧立名目、巧舌如簧,记住三点:
一是选择合法的主体。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未经监管部门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理财、信托、基金、债券、外汇交易等等金融服务。因此,在投资理财时要选择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持牌的金融机构,未经批准的坚决不参与。
二是拒绝可疑项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和备案的,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通过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公开宣传募集资金。因此,对于在商场、超市、街头摆摊设点、拉人投资的,或者在网络上、户外广告牌上刊发广告进行宣传等等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
三是抵制高息诱惑。不法分子为了引诱群众参加,往往允诺高收益、无风险、保本保息,实际上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投资理财不得宣传、不得承诺还本付息。在面对高利诱惑的时候一定要核实项目的真实性,思考一下如此高的收益是否可能,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
“无论不法分子采取什么名目和手法,非法集资的实质都是拆东墙补西墙,借新还旧。”对于这种犯罪,公安机关坚决依法打击,全力保护群众远离非法集资,保护好群众的“钱袋子”。一旦发现非法集资,群众也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依法维护好自己的切身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