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洋 通讯员 文奎)3月15日从保定市清苑区警方了解到,近日,该区居民颉某置他人健康安全和国家疫情防控规定于不顾,不如实报告行程,给疫情防控带来重大风险,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介绍,保定市清苑区白团乡东壁阳城居民颉某,近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到多地出差,且先后出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其返回后不仅不按规定报备,在接到疫情流调工作人员电话询问时,不如实提供自己的行程轨迹,故意隐瞒行程不配合流调工作,给防疫工作带来很大的风险。经白团派出所民警讯问,颉某对其故意隐瞒谎报行程轨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最终,颉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给全区疫情防控造成了重大风险隐患,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清苑区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此前的3月11日下午,清苑区冉庄镇大张庄村的张某,在清苑区疫情防控办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电话核实信息和确认行程时,多次对防控办工作人员进行辱骂,造成严重影响。3月12日,清苑警方对涉嫌寻衅滋事的张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公安机关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自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