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洋 通讯员 常冰)在微信群里聊天时与他人发生口角,不甘心丢面子的保定市男子史某,拍了几段“持枪视频”恐吓对方。虽然史某拿的只是一把酷似猎枪的车锁,但因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挨罚在所难免。3月4日,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人员史某,被保定市莲池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行政拘留。
据介绍,3月4日17时许,保定市南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微信群里发布自己持枪的小视频。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工作,于当日19时将发布视频的史某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拍摄并发布视频的史某(男,43岁,保定人)在某网约车微信群聊天时,与李先生发生口角。双方争吵逐渐升级,不甘心丢面子的史某于是拍摄了所谓的“持枪视频”,找李先生“约架”。李先生看到史某传来的视频后便立即报警。
到派出所后,史某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解释自己视频中所拿的只是一把形状酷似猎枪的车锁。当初与李先生争吵后气愤不过,于是便拍摄了视频吓唬对方。
虽然史某并未真正持有管制枪支,而是拿着一把形似猎枪的车锁拍摄视频,但其行为属于以非法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恐吓对方,引起了受害人的恐慌并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保定市莲池区公安分局对史某做出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警方提醒,在网络上聊天要注意遵纪守法,开玩笑也要把握好分寸,不要由着自己性子任意发挥,一旦触犯了法律,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