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在原有6家试点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加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从试点走向全国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以来,总体运行平稳,社会反响良好。截至2022年1月底,6家试点公司累计承保保单近5万件,累计保费4亿元,其中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投保近1万人。
银保监会人士介绍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等特点已逐渐为消费者所理解和接受,保险公司已初步形成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经营模式,特别是在服务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可以使更多消费者接触到具有较强养老功能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进一步引导和培育养老金融消费观念;有利于推动试点保险公司深入探索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经验,促进和规范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养老保障需求。
《通知》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在原有6家试点保险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加试点。《通知》强调,各试点公司应当合理制定业务规划,持续创新产品,探索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多样化需求,同时要求各银保监局做好政策解读,加强业务监管。试点范围扩大后,相关监管要求适用《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规定。
养老保险政策持续推进
我国的商业养老保险在持续推进中稳步前行。2020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要求,“针对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开发合适的补充养老保险”。
2021年5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把浙江(含宁波市)、重庆列为全国两个试点省市,并确定人保寿险、中国人寿、太平人寿、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保险6家公司参与支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同年6月份,国家邮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利益分配、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作业环境、企业主责、规范管理、网络稳定、职业发展等八项任务措施。10月份,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鼓励支持保险机构积极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作用,与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加强衔接,充分考虑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工作特点,加快开发适合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各类意外伤害保险产品。 2021年1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又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政策接续推进,而其带来的是,灵活就业人群参保意愿明显。
专属保险惠及新形态就业者
“与一般劳动者相比,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强度大,尽管收入相对较高,工资支付保障也比较理想,但社会保险是短板,尤其是职业保障方面。”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教授娄宇表示,平台企业应引导和支持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
比如,与传统商业养老保险相比,快递员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具有灵活、安全、长期、可选择性强以及更惠民等特点。以灵活性来看,保险起缴金额要求低,试点期部分公司最低100元就可投保。同时,缴费时间也很灵活,月缴年缴趸缴均可,如投保人资金紧张也可暂停缴纳,养老保险账户也不会因此失效。
据《证券日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