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23日
第A16版:乐游·动态

以石家庄等5市为重点 打造冀中南太行山历史文化片区

2022年02月23日

  本报讯(记者 马冬)日前,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提出,各市县在城乡建设中严格落实保护规划,不随意更改老地名,不随意拆除、迁移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其中,以石家庄、邢台、邯郸和定州、辛集为重点,打造以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为代表的冀中南太行山历史文化片区。

  

  整体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传统格局

  

  实施意见提出,在城乡建设中全面保护好我省古代、近现代历史文化遗产和当代重要建设成果,包括由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与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保护传承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全方位展现河北灿烂悠久的文明历史,以及全省人民在党领导下走过的红色历程、改革开放历程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征程。

  划定各类保护对象的保护范围和必要的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地下文物埋藏区,明确保护要求。大力实施原址保护,加强预防性保护、日常保养和保护修缮。保护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历史建筑,重点保护其具有核心价值的外观、结构和构件等;保护能够真实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历史地段;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肌理、历史街巷、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以及古井、古桥、古树等环境要素,整治不协调建筑和景观;整体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人文环境及其所依存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等自然景观环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依存的文化生态,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功能和当代价值。

  

  发掘推广老地名、老字号等传统文化

  

  以石家庄、邢台、邯郸和定州、辛集为重点,打造以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为代表的冀中南太行山历史文化片区;以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保定等为重点,打造以长城文化为代表的环首都历史文化片区;以廊坊、雄安新区、沧州、衡水、邢台、邯郸为重点,打造以运河文化为代表的运河历史文化片区。将保护历史遗存与雄安新区建设有机结合,重点保护和利用南阳遗址、宋辽边关地道、燕南长城遗址等历史遗存和以雁翎队为代表的红色革命文化。结合考古遗址公园、遗址博物馆、陈列馆等基础设施或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发掘推广老地名、老字号、历史名人、民间传说等传统文化。

  各县(市、区)进一步开展城乡历史文化资源普查,摸清底数,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认定、公布,按级别建档立卡,建立省市县三级保护名录,2022年3月底前完成。各市县在城乡建设中严格落实保护规划,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不破坏传统风貌,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更改老地名,不随意拆除、迁移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

  

  打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精品游线路

  

  引导老字号向历史文化街区集聚。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基础上,推动工业遗产和历史建筑通过加建、改建等方式增加现代生产生活功能。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建设文化展示、传统居住、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特定功能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活力。打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精品乡村旅游线路,探索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路径,促进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发展。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功能延续、产业开发、旅游融合、文化展示的活化利用新方式。坚持尊重民意,以人为本,既不破坏人文环境,又避免搬空原住民、过度商业化。

  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纳入文明城市等创建内容。对不履职尽责、保护不力,造成已列入保护名录的保护对象或应列未列的历史文化资源的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破坏的,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作出处理。加大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公益诉讼力度。

  到2025年,具有河北特色、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初步构建,历史文化遗产基本纳入保护范围,建设性破坏活动得到明显遏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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