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月20日
地点:正定县公安局
事件:正定县破获了三起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案件。
□文/本报首席记者 刘琛敏
图/本报记者 李青
1月20日上午10时许,正定县公安局民警忙着将近期收缴的部分烟花爆竹进行清点、登记。
春节将至,为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等工作,有效维护辖区环境质量,保障安全,连续两日,正定县公安局破获了三起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案件。
1月15日晚,城区中心派出所民警通过线索摸排,在莲池公园附近发现一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储存点,现场查获烟花17件。民警将违法嫌疑人刘某某传唤至派出所,刘某某对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供认不讳。1月16日,刘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1月16日,车站街派出所民警通过摸排线索发现,韩家楼村的一处门市存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情况,民警遂对该门市进行了突击检查。在该门市后院的车内及库房内,民警收缴了330余件烟花爆竹。经询问,违法行为人贾某某对其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当日23时许,在石家庄正定县正华花园小区门口一超市附近,城区中心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了一辆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车内有“仙女棒”等小烟花20件,同时在旁边某超市,民警也发现了少量烟花。经查,司机赵某在无任何审批手续情况下,将非法运输的烟花20件出售给了李某。1月17日,二人因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被城区中心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春节将至,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希望广大居民积极配合禁售禁燃禁放等有关规定。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