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兵)“您好,这辆三轮车加装外蓬属于私自改装,会影响车辆安全性。”“您好,您的这辆电动四轮车应该悬挂正规号牌。”“您好,您的电动车属于拼装车,不能上路行驶……”近段时间,在栾城区街头,很多违法上路的电动车驾驶人,都会听到执勤交警这样耐心细致的话语。
从2021年12月初开始,栾城交警大队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卡点,以“先礼后兵”的模式,开展强化对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拼装车、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及整改,同时协同辖区教育部门,引导栾城区师生、幼儿及家长自觉遵守电动车管理规定,组织各学校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带动各个家庭养成文明骑行良好习惯,为下阶段推进整治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12月10日以来,栾城交警大队在城区内逐步开展电动车整治专项行动,有针对性的对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电动摩托车私自加装车蓬、私自改装等现象进行集中治理。执勤交警深入城区各主要路段,采取定点设卡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劝导工作。在纠违处罚的过程中,按照“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电动车驾驶人非法加装车蓬等行为进行现场教育,告知其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害性。
12月下旬,栾城区各小学附近,执勤交警将非法拼装电动三轮车和违规上路电动四轮车一一拦停,民警对违法驾驶员说清法理、讲明事理、告知法律依据,对违规拼装、改装车辆喷绘“拆”字并督促整改。同时,在征得车主同意的情况下,交警现场对加装的车蓬采取现场拆卸。通过一系列的整治行动,交管部门取得了双赢效果,有效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了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截至目前,栾城交警大队已发放宣传页1万余份,劝导教育并上牌车辆30余辆,查扣违规车辆20余辆。如今,整治行动还在如火如荼进行中,下一步,栾城交警将继续坚持宣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治理模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理解、支持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执法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