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
张惠芳女士:
身份证号码:13010XXXXXXXXX1526
你于2021年11月29日起连续7天以上无故未到岗工作,2021年12月21日公司按你所签合同约定地址向你邮寄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被你本人未验并拒收,特此登报告知。请于公告之日起5日内到公司办理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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