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
第A10版:城事·燕赵

公 示

2021年12月24日

  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之规定,我局立案侦查的魏*川被电信诈骗案,受害人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的银行账户:6228480639273922075,受害人被骗资金已冻结,符合按比例返还条件,因被冻结涉案账户户名冯楚武,中国工商银行账号:6212264000045118367被冻结涉案资金涉及其他被害人资金,决定返还被害人魏*川资金16662.47元;冻结涉案账户户名邓中华,中国农业银行账号:9559980120505573812被冻结涉案资金涉及其他被害人资金,决定返还被害人魏*川资金55629元;冻结涉案账户户名汪正彬,中国农业银行账号:6212263602032024473被冻结涉案资金涉及其他被害人资金,决定返还被害人魏*川资金28373.97元;冻结涉案账户户名吴芳,中国银行账号:6217866200009244321被冻结涉案资金涉及其他被害人资金,决定返还被害人魏*川资金40370.76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23日,在公示期间其他被害人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公安局提出,逾期将视为无异议,上述资金予以返还本案被害人。

  联系人及电话:曹警官,0311-86536525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向阳街向安里1号元氏县公安局

  元氏县公安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4 2 2 燕赵晚报 content_68811.html 1 公 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