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伟广)自2022年1月1日起,《邯郸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正式启动,将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负担,提升抵御疾病风险能力,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据邯郸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职工门诊统筹启动后,最大的变化是参保职工在门诊发生的医药费用可以报销了,普通门诊费用累计起付标准为100元。个人账户除用于支付本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还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取消职工门诊慢性病在个人账户低于1元之后进入统筹基金保障范围的规定,门诊慢性病费用直接进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医保待遇按照保障范围同时享受。另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的提高,个人账户资金闲置和门诊保障不足的矛盾逐渐显现,共济制度实施后,个人账户仍然保留,只是计入比例略有调整,结余资金用于保障门诊共济制度。
为什么进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邯郸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一是以前参保职工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医疗保障不充分;二是个人账户累计结余量大,从宏观大数据上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数额逐年增大,大量资金闲置在个人账户,不能用于参保患者医疗费用的统筹共济保障;三是建立门诊统筹所需资金没有直接来源,也不能用增加医保费率来解决。因此,按照国家的指导意见,省政府明确要求改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缩减计入额度,将置换出来的资金全部纳入统筹基金管理,保障门诊统筹制度的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