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09日
第A10版:城事·燕赵

2021年12月09日

  本人张宇(身份证130102198208032137)不慎遗失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4号东明苑2号楼1单元2702室房款收据金额49705元,声明作废。声明人:张宇

2021-12-09 2 2 燕赵晚报 content_67033.html 1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