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01日
第A07版:城事·巷报

普法宣传进农村 交通安全要牢记

2021年12月01日

  ■普法宣传活动现场。 本报首席记者 杜慧 摄

  本报讯(首席记者 杜慧)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为确保宪法和乡村振兴促进法、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基层贯彻实施,11月29日上午,石市裕华区司法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法院、区检察院、裕华公安分局、方村镇司法所等单位深入方村镇东京北村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开启了全区“宪法宣传周”活动的帷幕。

  活动现场,来自各单位的普法志愿者以宪法和民法典宣传为主体,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了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处罚法和扫黑除恶等法律知识和有关政策规定。同时,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开展了农村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当天,裕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现场还向村民讲解了石家庄市“两个顾问”(律师、公证)体系使用规则。

  据悉,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宪法读本50余册、宪法宣传折页200余份、宪法宣传手提袋100余个、民法典宣传册150余份、交通安全知识小册子50余本,接受法律咨询15人次。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工作人员和村民的宪法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社区工作人员和农村群众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营造出了和谐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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