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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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14天处罚遛狗不拴绳178起

石市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 呼吁市民遵守文明养犬“六要”“六不要”

2021年11月30日

  ■新华公安分局民警向居民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册。

  ■市民正在为爱犬清理粪便。

  □文/图 本报首席记者 刘琛敏

  11月15日起,石家庄市文明办、石家庄市公安局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攻坚整治行动。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市民的文明养犬意识确实提高了很多,但也有个别人仍有违规饲养行为。为此,石家庄市文明办、石家庄市公安局呼吁广大养犬市民,争做文明养犬人,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

  大多数养犬人能做到“遛狗拴绳粪便清”

  

  11月26日9时30分许,新华公安分局革新街派出所副所长赵占华及民警吕田光、石建航来到辖区鹿城苑小区及东袁小区和沿街街道,展开“文明养犬”等相关宣传,同时巡查小区居民遛狗等情况。

  在鹿城苑小区的小广场附近,民警看到居民石女士正牵绳遛着自家的白色比熊犬后,民警向其递上“文明养犬”宣传册,并要求其出示“电子犬证”。

  此时,这只比熊犬有了便意,来到了一处绿化带附近,石女士立即拿出黑色塑料袋铺在地上,等爱犬方便完毕,她进行了清理。

  “我养了快5年了,办证、打针等相关流程我都严格遵守。一般每天早、中、晚遛三次,我随身携带塑料袋、湿巾等以便随时清理粪便,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石女士微笑着说。民警为石女士的文明养犬点赞。

  随后,民警又来到该小区甬路上进行宣传巡查。此时,60多岁的吕女士正拉着绳遛着自家的京巴犬。“我养了它快10年了,它也成为了家里一员。每次遛狗,我都会拿着纸巾,方便清理粪便,拽着绳子让它离我近一些,因为小区里难免有怕狗的,放的绳子太长怕离得行人近,吓着人家。文明养犬,从我做起,尊重他人也是尊重自己。”吕女士说。“您一定要记得年检,以免中断而导致准养证作废。”民警提醒道。“好的,我知道。”吕女士回应。

  在民警巡查的近一个小时里,碰见的七八名养狗居民除了一名没有及时清理粪便外,其余均能做到“遛狗拴绳粪便清”。正如在东袁小区遛弯儿的市民王先生所言,如今“文明养犬”意识已深入到绝大多数爱狗人的心中。

  

  个别人仍在违规饲养大型犬

  

  “现在,大家的文明养犬意识确实提高了很多,但还有个别人在拖后腿。我早晨锻炼时就曾发现,有个别人在违规饲养大型犬。”11月26日11时许,路经新华路的市民刘先生说。

  11月24日晚,新华公安分局东焦派出所中储警务站值班民警王景元、樊海潮巡逻至中储广场附近时,听见了大型犬的叫声。他们很快发现,一家住户的门虚掩着,里面却没有人。民警通过其邻居确认,这只70多厘米高的大型犬是自己“开门”出来玩耍的。了解情况后,民警将该犬带回了派出所。之后,王景元联系上了该犬主人,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王景元强调,市区内不允许养大型犬,可以养的小型犬也须办理准养证。目前,该犬只已移交至石家庄市公安局犬类留检所。

  

  14天处罚遛狗不拴绳178起

  

  昨日,石家庄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强化管控和执法,有效遏制遛狗不拴绳、犬吠扰民、一户养多犬、违规饲养大型犬及烈性犬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切实提高省会市民养犬意识,规范文明养犬行为,结合石家庄市养犬管理工作实际,2021年,石家庄市公安局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常态化整治的实施方案》《关于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及《关于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攻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市内分局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从11月15日开始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攻坚整治行动以来,截至11月28日,全市共出动警力5593人次、当场处罚遛狗不拴绳178起、教育纠正遛狗不拴绳1474起、查纠违规饲养大型犬及烈性犬43起、收容流浪犬21只。

  该负责人称,对访查出的遛狗不拴绳、未办理犬只准养证、违规饲养大型犬及烈性犬的养犬人,依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二十四条、二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对犬吠扰民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予以处罚。

  

  请自觉遵守文明养犬“六要”“六不要”

  

  在此,石家庄市文明办、石家庄市公安局呼吁广大养犬市民自觉遵守文明养犬“六要”“六不要”,争做文明养犬人,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文明养犬“六要”:1.养犬要办理养犬证并定期年检;2.遛狗要拴绳;3.犬只粪便要及时清理;4.携犬外出时,要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5.要加强犬只基本行为训练和监管;6.犬只要定期免疫。

  文明养犬“六不要”:1.不要违规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2.不要一户养多犬;3.不要让犬只吠叫扰民;4.不要让犬只在汽车轮胎等他人物品上小便;5.不要让犬只追随、袭扰、攻击他人;6.不要携带犬只进入禁止犬只入内的公共场所。

  

  民警详解《犬只准养证》办理流程

  

  石家庄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介绍,办理《犬只准养证》需准备:养犬人身份证、犬只横版正面侧身照、犬只当年免疫证明、养犬人与居住地居(村)委会签订的《居民养犬义务保证书》。其中,《居民养犬义务保证书》可在“石家庄养犬管理”微信公众号中自行下载。

  《犬只准养证》注册登记流程:养犬人通过手机搜索“石家庄养犬管理”微信公众号并添加关注;养犬人进入“石家庄养犬管理”微信公众号,选择“犬证办理”菜单中的“在线办理犬证”,按照提示要求完善信息并提交;提交信息后,公安机关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养犬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以短信形式通知养犬人,养犬人按照短信提示进行线上缴费即可;缴费成功后,可在“石家庄养犬管理”微信公众号“我的犬证”菜单查看电子犬证。如需纸质犬证,填写邮寄地址即可(邮费到付)。电子犬证与纸质犬证效力等同,外出遛狗出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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