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9日
第A10版:城事·巷报

石家庄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2021年11月19日

  上海轻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周娟娟、白雪倩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石劳人裁字(2021)第900号、石劳人裁字(2021)第901号),由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现本委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出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证据材料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2月11日上午9时15分在石家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167号三楼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出庭,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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