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冯月静)昨日,石市公安局交管局公示第三批40个备案机动车停车场,共涉及6804个泊位。至此,《石家庄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施行半个多月时间,全市已有218个机动车停车场,共25778个泊位依法进行了备案公示。当前,停车场备案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就市民关注的机动车停车场备案相关问题,省会交警进行汇总后进行了详细答复。
备案需要谁来办理?
答:停车场经营单位营业执照登记的法人代表要持相关手续材料到辖区交警大队办理。
备案当事人无法前来怎么办?
答:如果上述备案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前来,可以签署书面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
备案前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答:身份证明材料:备案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要持本人原件复印件及备案当事人原件、复印件。
相关手续材料:经营性停车场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要与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一致);合法使用场地的资料(权属证明:土地证明,如存在租赁关系,合同需在有效期内;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应提供总平面图,以及其他权属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请提前准备好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资料:机动车停车场备案信息表(关注“石家庄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微警务-“交管便民一网通”,即可下载表格电子版);以及备案工作需要的其他辅助材料等。
请广大群众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多多关注规范停车场管理工作,需要停车场备案的经营单位可拨打下列电话与民警提前沟通预约,办理备案。
桥西交警大队:85858455;新华交警大队:85858481;
长安交警大队:85858684;裕华交警大队:85858553;
高新区交警大队:85858580;
循环化工园区交警大队:85858879。
市公安局交管局承诺:上述办公电话工作日工作时间保持畅通。备案工作中,如您发现有推诿、工作不负责任乃至故意刁难办事群众的,可将有关证据在石家庄公安交警微信号——规范停车市民服务平台——投诉板块,留言投诉。工作人员将及时核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