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05日
第A09版:城事·燕赵

黄骅警方劝降一名部督在逃人员

2021年11月05日

  本报讯(记者 于海宁 通讯员 李义杰)11月4日,记者从黄骅市公安局获悉,10月27日,黄骅警方成功劝降一名部督非法制售爆炸物品案在逃人员。至此,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2019·12·22”非法制售爆炸物品案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为该案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据了解,“2019·12·22”非法制售爆炸物品案件发生后,得到了公安部、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被定为公安部部督案件。

  经近半年的深入摸排和缜密侦查,专案组先后辗转于天津滨海新区、辽宁葫芦岛、山东烟台,承德宽城、秦皇岛青龙、唐山迁西与遵化等地,于2020年6月17日,成功将该案侦破,抓获以马某某为首的涉案犯罪嫌疑人15人,缴获成品雷管23385枚、半成品雷管12024枚、炸药211.25千克、制作爆炸物品原材料197.6千克、引线595米、导火索14米及其他不明液体和粉末若干,及时剔除重大安全隐患。

  虽然“12·22”非法制售爆炸物品案及时告破,但案件中仍有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却一直负案在逃。

  “燕赵-砺剑铸盾2021”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黄骅市公安局掀起了破案追逃工作的高潮,治安大队将李某某列为重点抓捕对象,抓捕和劝降双管齐下。在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抓捕的同时,治安民警多次到李某某家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其家属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并关心其家庭生活,这让李某某的妻子深受感动,并主动提出说服李某某投案自首。

  10月27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黄骅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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