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3日
第A02版:今日重点

电动车“上楼”拒改正 一居民被罚900元

石家庄在这方面开出首张消防罚单

2021年10月23日

  ■消防监督员正在向车主讲解相关规定。  通讯员  曹俊霞 摄

  本报讯(记者 冯月静 通讯员 曹俊霞)石家庄市裕华区一名车主推电动车上楼充电,且拒不改正。10月21日上午,石家庄市消防救援支队裕华消防救援大队给他开出了900元的罚单,这也成为石家庄因为“电动车上楼”开出的首张消防罚单!

  据介绍,这名车主由于将电动车推上楼占据疏散通道,被居民举报。第一次,裕华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了劝阻。这次是第二次接到居民举报,裕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再次来到该住户家门口,发现这辆电动车仍然停放在疏散通道。

  裕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敖曼告知该电动自行车车主,今年8月1日起,应急管理部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最终,消防监督员对涉事车主处以900元的罚款。涉事车主进行了签字确认。

  消防监督员敖曼表示,处罚并不是目的,希望这次开出的罚单也给其他电动自行车车主敲响警钟,让大家共同维护好消防安全环境。

  对此,一些网友表示,“电动车上楼”或充电引发火灾的悲剧,触目惊心。大家都应该自觉遵守《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但有的小区没有车棚、没有充电桩,这种情况电动车该怎么充电?有的网友则表示,小区虽然有车棚、充电桩,但收费比较高。大家都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并督促小区尽快配套建设车棚、充电桩等服务设施,并进一步规范小区电动车在充电桩充电的费用标准,让电动车有地儿停放,有地儿充电,并且充电费用合理。大家一起努力,让电动车“不再上楼”,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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