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2日
第A09版:城事·燕赵

养护记录不全不改正 医院被罚款1.2万元

2021年10月12日

  

  本报讯(记者 石英杰)日前,保定市曲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曲阳县人民医院产科的心电图机养护记录不全违反了相关规定,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但是,6天后执法人员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并未改正,要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对曲阳县人民医院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2万元。

  据了解,2021年8月10日,曲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两名执法人员,依法对曲阳县人民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院产科的心电图机养护记录不全,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该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需要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保障使用质量;对使用期长的大型医疗器械,应当逐台建立使用档案,记录其使用、维护、转让、实际使用时间等事项。于是,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21年8月16日,曲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仍未整改,当天予以立案。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曲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曲阳县人民医院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给予警告;2.处以罚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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