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22日
第A05版:城事·搜城

女主播为还网贷 上班首日偷走相机

2021年09月22日

  本报讯(首席记者 刘琛敏)石家庄一名网络女主播借了两万余元网贷,为了还款,竟打起了新应聘公司的主意,偷走了公司总价值7万余元的一台单反相机、配套内存卡、及三个镜头后快速销赃。她上午作案,下午就被裕华警方抓获。

  9月15日上午,位于裕华区方兴路的某公司负责人到裕华公安分局裕兴刑警中队报警称,放在公司办公室的一台佳能单反相机、配套内存卡及三个相机镜头被盗,总价值7万余元。值班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在该公司内部监控录像中发现,当天8时许,该公司员工刘某某曾进入放置相机的房间,但很快离开,未发现其身上携带大件物品。

  民警调取另一家公司的监控录像后发现,刘某某从公司离开后,径直走到放置相机的那个房间的后窗处,从里面拿出相机等藏在裙子里,而后向宿舍走去。另一组监控录像显示,当天8时30分许,刘某某背着一个双肩包离开了公司。

  当天下午,公司负责人电话通知刘某某来公司处理工作,刘某某很快赶到。面对等在现场民警的讯问,刘某某还故作镇定,起初并不承认自己偷走了相机,只承认曾进办公室收拾物品。民警将刘某某带回公安机关后进行了进一步审讯,并向其出示了现场监控录像,刘某某这才承认了自己盗窃相机及配件、镜头的犯罪事实。

  刘某某交代,自己之前通过某网络平台贷款了两万余元,到了规定日期后没钱还款,此时正好应聘到了该公司当主播。9月14日,她办理入职手续时发现了公司办公室里放着单反相机,就想着把相机偷走卖钱用于偿还贷款。9月15日,她第一天上班,特意早早来到公司,发现接待大厅里安装有监控后,她心生一计,先是装作收拾杂物的样子进入放置有相机的办公室内,然后将相机及镜头等物品放到办公室的后窗处,随后,空手从前门离开,再绕行到后窗处将相机拿出并藏进裙子内。回到宿舍后,刘某某将相机等物品装入一个背包内离开公司,当天上午她就将相机、镜头及内存卡等物品以102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家电子城经营相机业务的柜台。

  目前,刘某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裕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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