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27日
第A10版:城事·燕赵

石家庄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2021年08月27日

  石家庄龙石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的董红卫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石劳人裁字(2021)504号),由于你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无法通过邮寄方式接收仲裁文书,现本委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出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证据材料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1年11月16日上午9时15分在石家庄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167号三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出庭,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2021-08-27 2 2 燕赵晚报 content_55499.html 1 石家庄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