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霞)为进一步整顿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决定于11月30日前,在全省开展建筑市场秩序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将全面排查我省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存在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问题和合同履约情况等,检查各地开展建筑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建立问题台账、问题线索排查整治情况、规范建筑企业市场行为情况、上一年度建筑市场秩序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以及违规违建项目清理规范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通知》中明确,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检查招标投标不规范行为整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整治,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行为整治,标后不履约行为整治,计价活动不规范行为整治等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检查分为企业自查自纠、排查整治、总结通报三个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全覆盖、零遗漏”的原则,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组织全面排查,并及时进行整治。其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成检查组开展督导检查以及抽查;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排查整治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深入分析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持续保持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
《通知》指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根据检查结果,对各地主管部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对企业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对积极配合检查且各项规定落实较好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在检查中拒不配合、弄虚作假以及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企业,依法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实施差别化监管,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约谈其法定代表人或进冀负责人。符合严重失信名单情形的,依法实施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