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1996年后曾在市社保中心参保,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领取退休待遇的参保职工或有关单位,于8月31日之前携带参保人身份证、社保卡、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证件材料,到方北路18号市社保中心A区308房间,核对、确认账户清理事宜。
二、对逾期不来核对、确认清理的账户,我们将对个人账户进行封存处理,望相互转告。
(具体名单可等登陆微信公众号“石家庄市社保中心”或http://rsj.sjz.gov.cn/col/1561600230781/2021/08/13/1628837294630.html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1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