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07日
第A10版:城事·巷报

2021年07月07日

  本院在执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与李梅、朱海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裁定对被执行人李梅名下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高迁东街城果小区1-3-402房产进行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高迁东街城果小区1-3-402房产

  拍卖时间:2021年8月10日10时至2021年8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李梅 拍卖平台:淘宝网

  联系人:季法官 咨询电话:031183867106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6日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声明公告

  吴晓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丢失,证号130182010358,特此声明。

2021-07-07 2 2 燕赵晚报 content_49359.html 1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