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07日
第A10版:城事·巷报

履职遇车祸 可以获双份赔偿吗

帮办律师认为:工伤保险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均可获得

2021年07月07日

  李先生咨询:我父亲于2017年5月28日入职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2020年6月20日,我父亲因工作需要,驾车去客户处洽谈业务,途中被赵某驾驶的厢式货车追尾,我父亲经抢救无效于2020年6月27日死亡。经事故处理认定,赵某是在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时驾驶车辆,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我父亲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现在交通事故已经处理完毕,赵某车辆的保险公司已经进行了赔偿,请问我父亲的单位还用给我说法吗?

  法律帮办孙莉律师认为:李先生基于其父亲侵权法律关系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相应的赔偿后,仍可向其父亲用人单位主张除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责任。

  从法律关系分析:职工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同时产生工伤保险法律关系和第三人侵权法律关系,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其中,工伤赔偿请求权基础是劳动者因发生工伤事故获得的一种社会保险利益,有社会保险性质;而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是因第三人侵权致害而取得,其性质属于私法领域的赔偿,因此劳动者可以分别主张。

  具体本案而言,对于李先生父亲抢救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工伤赔偿中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丧葬补助金应分别予以分析。

  其一,关于抢救期间医疗费。如赵某保险公司就李先生父亲抢救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已进行赔偿,则依据民法的填平原则和实际赔偿原则,劳动者不能依据工伤保险法律关系再次主张医疗费赔偿。但如果在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未获得足额赔偿的,则按照就高原则,劳动者仍可在工伤保险赔偿中主张赔偿差额部分。

  其二,关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该项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中的死亡赔偿金属于兼得的不同性质的赔偿项目,劳动者(亲属)即使在侵权赔偿中获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但基于工伤法律关系,仍可在工伤赔偿中主张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李先生父亲单位未依法为李先生父亲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导致李先生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由李先生父亲单位支付。

  本案的提示:对于员工来说,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为员工缴纳相关保险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保障自身利益的合法途径。

  法律帮办孙莉律师咨询电话:13582333055(同微信)。

  本报记者

  何孟尧 整理

2021-07-07 帮办律师认为:工伤保险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均可获得 2 2 燕赵晚报 content_49350.html 1 履职遇车祸 可以获双份赔偿吗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