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秀良
一天到早市买菜,可能是去得晚了一些,各个摊位都在收拾东西。向一位摊主询问,他告诉我,根据规定,这里7点20分必须收摊。交谈之间,突然听到隔壁摊位传来争吵声,原来是一位老大娘非要买一种菜,而摊主急着收拾摊位,不再卖给她了。争吵的结果,那位老大娘还是没能买到菜。
在我的心里,对那位老大娘甚是同情,或许她是“起了大早赶了晚集”,而且她这个集压根儿就没有赶成。但从摊主的角度看问题,我觉得他的做法是对的,应该遵守7点20分收摊的规定。人们总是指责马路边的小摊贩阻碍了交通,可早晨上班前的那个时段大街上是没有多少车辆和行人的,早市开放不会对交通产生多大影响的。其中的关键是,在上班高峰期到来之前,早市的摊位要收拾干净。
对于城市管理者来说,要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将早市摊位收拾干净,并且保持地面的整洁,可能是一个大难题。故而,取缔早市的做法在很多城市“蔚然成风”。这么做尽管给城市带来了整洁和秩序,却给城市居民造成了不便,也阻碍了那些辛勤卖菜人的收入通道,一举而两失。如果城市里的摊位经营者都像我看到的那样,能够自律本身的行为,就不会有矛盾的产生了。有秩序才有和谐,才有大家的共同福利。
自律是一种美德,这本是人人皆知的常识,可要做到位,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城市的发展与繁荣,关乎每一位市民的切身利益,这其中也包括暂时居住在城市里的卖菜人。自觉遵守相应的法律条文,自觉遵守城市的管理规定,不仅仅是在尽自己的义务,同时也是在维护自己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