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石英杰 杨伟广)6月15日,保定和邯郸同时公布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办法,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并分别明确在明年和最迟2024年停止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在当地招生。
统一组织域外高中在保招生
6月15日,保定市教育局发布2021年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以下简称域外高中)招生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域外高中在保定市招生数量。办法规定,域外高中在保定招生,需在保定市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进行,由保定市教育局、保定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自2022年起,停止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保定市招生。
根据该办法,域外高中在保定市招生工作由保定市教育局统筹管理、统一组织、统一录取。计划在保定市招生的域外高中,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时间,需要将招生计划一次性函告保定市教育局。保定市教育局科学核定其招生计划,书面回复并向社会公布,未经保定市教育局确认的招生计划无效。
域外高中在保定市招生,在保定市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设立单独批次录取,由保定市教育局、保定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不得招收已被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域外高中未经保定市教育局确认招生计划、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均为违规招生,保定市教育局不予承认。对有违规招生行为、不良招生记录的域外高中,一律取消在保定市招生资格,该校原定在保定市的招生计划即行废止。
录取结束后,保定市教育局向域外高中审批地市教育局发放录取确认函和确认录取学生名单,学校据此向学生发放加盖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并为学生注册学籍。域外高中不得为未经保定市教育局确认录取的学生注册学籍。已被保定市高中学校按规定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入学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并为其办理注册学籍手续。
各县(市、区)严格按照保定市教育局确认的招生录取名单进行学籍审核,严禁为域外高中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电子档案转移审核。对违反规定办理的县(市、区)教体局负责人和当事人,严肃处理和追责。坚决打击任何学校、机构和个人违规参与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活动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逐渐停止市域外民办普高在邯招生
6月15日,邯郸市教育局公布了《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办法》,邯郸市区域外的民办普通高中须在规定时间内有序进行招生录取,最迟2024年停止在邯郸市招生。
“办法”规定,计划在邯郸市招生的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由学校审批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6月15日前将招生计划一次性致函邯郸市教育局。邯郸市根据邯郸市普通高中发展状况、教育资源布局和初中毕业升学人数,按照各市相对均衡原则,核定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在邯郸市招生计划,书面回复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邯郸市教育局确认的招生计划无效。
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于7月30日前将录取学生名单致函邯郸市教育局,确认通过后,向民办普通高中所在市教育局发放确认函和确认录取学生名单。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根据邯郸市教育局确认的录取学生名单为学生注册学籍,不得为未经确认录取的学生注册学籍。
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不得录取未填报本校志愿的初中毕业生;不得录取邯郸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成绩的学生。
已被邯郸市普通高中学校按规定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入学机会,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不得再录取。
“办法”强调,将严格控制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在邯郸市招生数量,并逐年递减,最迟2024年停止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在邯郸市招生。据悉,此“办法”从今年6月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