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晓华 实习生 王晓雨)今年5月31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1〕133号)。据悉,石市近51.3万名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含退职)人员的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全部完成。
企业退休人员今年6月份养老金将按照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同时补发今年1至5月份增加的养老金,6月20日前将陆续发放到位。即日起符合本次调整养老金范围的企业退休人员可以在手机支付宝的市民中心—社保—人社服务—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中查询2021年6月份补发金额和调整后的养老金标准。6月15日起,调整养老金情况将在社区进行公示,请广大退休人员注意核对,如有疑问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反映或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查。
今年企业养老保险养老金调整人员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具体调整标准可参阅下表。离休人员和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不参加调整。
202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一览表
出生日期:1946-1-1日至1950-12-31日
出生日期:1941-1-1日至1945-12-31日
出生日期:1940-12-31日及以前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类别高于我省的
退休/退职月增加额
49元
1.32元×缴费年限
月基本养老金×1.02%
20元
30元
40元
15元
20元
25元
30元
调整养老金标准
普调
特调
调整方法及范围
按固定额每人每月
按缴费年限(含视同)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1.32元
2020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02%
高龄人员
省内艰苦边远地区
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