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冬胜)2月23日,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布了第二批恢复开放旅游景区名单。自然山水类和人文景观类旅游景区只开放室外部分,溶洞类景区暂不开放。各开放景区要继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认真做好身份证识别和登记工作。
第二批恢复开放旅游景区分别是:
鹿泉区:君乐宝优质牧场、双凤山旅游景区,拟开放时间为3月1日;龙山蜡像馆,已于2月21日开放;
平山县:东方巨龟苑,已于2月23日开放;
新乐市:伏羲台景区,已于2月22日开放;
井陉县:于家石头村,已于2月22日开放;
晋州市:周家庄农业特色观光园,拟开放时间为3月30日;
正定县:赵云庙、南城门、开元寺、天宁寺、广惠寺、府文庙、县文庙,现已开放;
井陉县:窦王岭景区,现已开放;大梁江景区,已于2月22日开放。
此前,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曾于2月10日公布了第一批恢复开放的7家景区,分别是:井陉苍岩山景区,鹿泉区抱犊寨景区、西部长青,正定县荣国府景区、隆兴寺景区,赵县赵州桥景区,华北军区烈士陵园。
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求,恢复开放的A级旅游景区严格执行预约、错峰、限流入园,认真做好游客二代身份证识别和登记工作,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景区最大承载量的50%。各A级旅游景区要在游客中心、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疫情防控提示,提醒游客平台预约、实名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使用“畅游冀”“乐享冀”微信小程序,进行入园、出园核销。保持购票、游览、休息等场所人员间距,加强秩序管理,防止人员聚集。非A级旅游景区参照执行。
鹿泉区全域封山防火禁入
本报讯(记者 马冬胜)2月22日,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发布了2021年森林高火险区封山防火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月22日)起至5月31日,为全区森林高火险期。全区行政区域内山场一律划定为森林高火险区,全面实施封山管理。
公告明确,在森林高火险期内,山场及山场周围100米范围内严禁以下行为: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用火、点放孔明灯;烤火、野炊、野外吸烟、乱丢火种;燎地边、烧秸秆、烧荒、焚烧垃圾、电气焊接;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其他未经批准的生产性野外用火。
依法从严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严厉打击故意纵火、野外违法用火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或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处以罚款或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和智障人员违规用火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鹿泉区森林火警报警电话:8201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