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01日
第A07版:城事·燕赵

持“小本”开大车 还是个移动“炸药库”

2021年02月01日

  ■这辆车满载硝酸铵危险品。

  

  本报讯(记者 红珊 通讯员 孙长林)1月29日,一辆拉运硝酸铵(制作炸药的原料)的危险品车在经过河北高速迁安站口时,驾驶员的一个举动引起高速交警怀疑,对其进行了查处。

  当日上午,河北高速交警总队唐山大队民警在迁安收费站沈阳方向站口对重点车辆检查时,发现一辆豫BHT252危险品车在进入站口前突然停车交换驾驶人,这一举动立即引起民警怀疑,遂迅速上前检查盘问。

  起初,刚刚换离驾驶位的李某拒不承认换司机一事,后经民警调取路上监控,确认车上原驾驶人为李某。在证据面前,李某终于承认自己确在路上开车,但因为所持驾驶证是C本,不具备开危险品大货车资格,所以看到交警怕被处罚才换成了同车人席某。

  驾驶员持“小本”开大车,本已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况且开的竟是一个移动的“炸药库”,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货品遭到碰撞或挤压极易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对李某的严重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批评教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李某给予罚款1500元、记12分的处罚,后移交地方运管部门。同时向车辆所属单位河南省开封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发函,严令对此类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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