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刘琛敏)2021年1月4日上午,平山县某公司负责人将一面锦旗送至该县公安局办案民警手中,以表示对民警侦破该公司员工涉嫌侵占公司财物,涉案13万余元的感谢。
2020年9月11日,平山县某公司负责人梁某到该县公安局报案称,其在核对公司员工杜某的送货量时发现,杜某负责的实际库存与账面库存严重不符,涉嫌侵占公司财物。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民警及时调取了该公司账目,对案件中涉及的商店、门市一一进行了走访调查。12月30日,民警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取证,在掌握了杜某的犯罪证据后,依法对杜某进行了传唤。
经查,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期间,杜某(30岁、平山县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向县城区域内商店、门市送货过程中,私自收取商店、门市的预付款,并通过瞒报供货量等方式将收取的货款占为己有。货款被其用于日常高消费而挥霍,现初步查实,该案涉案资金达13万余元。
经讯问,杜某对其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司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2月30日,杜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依法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