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8.7.16),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需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北华曙新合药业有限公司新建透明质酸钠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2)项目地点:辛集市新垒头工业区妍园路西侧、规划的兴业街北侧。
(3)项目所属行业:M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4)项目内容:利用厂区现有建筑物改造建设一座小分子透明质酸钠研发中心楼。主要有:酶制备中心(主要设备:种子罐、发酵罐、离心机、灭菌柜);透明质酸钠制备中心(板框、膜过滤设备、制冷机、喷雾干燥机、洁净室);检测中心:(生化培养箱、分析天平、紫外分光光度计等);项目原材料:葡萄糖、蛋白胨等原料。
(5)项目投资:投资30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47万元,占总投资的4.8%。
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可通过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8TPcZH7AWMA-pmOnq70Jw 提取码:mp6z,下载报告书电子版进行查阅,也可向河北华曙新合药业有限公司索取电子版报告书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根据项目情况,并结合相关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alPZp7aGftf3U0xCBBrRg提取码:ra9p下载公众意见表提出反馈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联系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河北华曙新合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总 联系电话:13933885675 邮箱:Liangkangning789@sina.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9月7日。
河北华曙新合药业有限公司
新建透明质酸钠产品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





